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湛江市路桥管理监控养护中心项目。
1.2.2 工程位置: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管理中心院内东侧。
1.2.3 工程范围: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管理中心用地范围内,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0900平方米的路桥管理监控中心(包括路桥生产监控值班大厅、监控管理室、设备机房、设备存储室、地下人防设施等);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780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84平方米。
1.2.4 项目批准文件:湛发改资[2016]650号。
1.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6 估算总投资:3259.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3024万元。
1.2.7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路桥管理监控中心的勘察设计,包括地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管线物探等)及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内容最终以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为准。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万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申请人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申请人参考。
1.4 投标资格
1.4.1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须具备其中之一设计资质证书);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1.4.2 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4.3 投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1.4.4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
1.4.5 本招标工程接受独立体或联合体报名。
1.4.6 投标报名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湛江市固定投标员IC卡或本人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方可报名。
1.4.7 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湛江市固定投标员IC卡或本人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
1.4.8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1.5 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起5个工作日,即2017年 1 月 18 日至2017年 1 月 23 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投标报名并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各200元(含密封袋),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符合性审查会议时提供原件核对):
1.5.2.1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1.5.2.2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5.2.2.1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人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1.5.2.2.2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1.5.2.3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5.2.4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人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提供委托书)。
1.5.2.5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人有效的注册执业章)。
1.5.2.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1.5.2.7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5.2.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见附件)。
1.5.2.9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5.3 报名单位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6 时间及地点
1.6.1 符合性审查会议时间: 2017 年 2 月 6 日 15 时 30 分。
符合性审查会议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2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1.6.2 设计方案开标时间: 2017 年 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设计方案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2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设计费:49万元包干。
勘察设计费中包含了本项目招标内容中全部内容的设计费用;包含了地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管线物探等)及测量、方案评审、初步设计评审(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餐费等费用)费用、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费用等相关费用;包含了为完成本设计项目所需进行的研究或评估等工作的所有费用;施工过程中派驻的设计驻场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等(其中后续服务费为8万元)。
1.7.2本项目方案设计费补偿办法如下: 无 。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60日历天(不含方案、设计的审查、审批时间);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应为解除合同负全责。
1.8.2 勘察工期:2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5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应为解除合同负全责。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为准。
1.9.4 有关投标报名、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zb.zjcic.net)、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省级报刊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1.11 招标人
1.11.1 名称: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1.2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管理中心
1.11.3 联系人:王科
1.11.4 电话号码:0759-3961163
1.11.5 传真号码:0759-396116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 名称: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12.2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3楼
1.12.3 联系人:杨祖毅
1.12.4 电话号码:0759-3289979
1.12.5 传真号码:0759-3289637
1.12.6 电子邮箱:zj328997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