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16-09-21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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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下简称“阳茂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已列入广东省2017年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下称“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阳茂高速公路是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G15)的组成部分,改扩建工程路线长度79.76km。推荐方案采用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42m,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计算行车速度120km/h的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扩建按两侧加宽拼接方式进行,并对既有公路改造(含旧桥加固维修和原有路面进行大修加固处理)。大桥2183m/6座,中桥1200.6m/24座,小桥和通道1929.5m/153座,涵洞250道(立交范围内涵洞72座);互通立交9处(含在建的黄羌枢纽互通),其中新增蒲牌互通和沙垌互通(分期实施);分离式立交桥22座,其中新增11座;服务区2处,其中扩建阳西服务区1处,新增程村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3处。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推荐方案采用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42m,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计算行车速度120km/h的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2.3合同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段,具体如下表:

标段

对应深化方案研究里程范围

工作内容

SJZX

SJT1标(里程范围土建、交安、绿化工程):

K205+400~K244+100,改扩建全长38.7公里;

SJT2标(总体标,里程范围土建、交安、绿化工程):

K244+100~K285+160,改扩建全长41.06公里;

SJJ标(全线机电、房建工程):

K205+400~K285+160,改扩建全长79.76公里。

  本项目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咨询,包含:深化方案研究咨询、初测初勘咨询、初步设计咨询、技术设计咨询(如有)、定测详勘咨询、施工图设计咨询。

本项目的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交工阶段)。

 

2.4勘察设计咨询周期

2.4.1 勘察设计咨询时间: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从深化方案研究单位进场至项目施工图设计正式审查(批)。

2.4.2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时间:分为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交工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价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从勘察设计单位进场至项目施工图设计正式审查(批);交工阶段的安全性评价需满足本项目的交工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3承担本项目深化方案研究的单位不得再行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咨询的工作。

3.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以下1)或2)款要求:

 1)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及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及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7  9   22   日至   9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如拟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在报名时提交联合投标意向书。

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无IC卡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下载并填报《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4.2 招标文件(含工可等参考资料)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10   19  日上午   10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40  分至  10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交通运输公众网、民营经济报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                                       

邮政编码:510623                                                

  人:陈先生                                               

    话:13902514982、020-38786082                                           

    真:020-38786083 

 子 邮 箱:ymkjzb@163.com 

 

 

  人:广东阳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 9 月 21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SJZX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2、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以下1)或2)款要求:

 1)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标段

业绩要求

SJZX

近5年内,成功地完成

1、累计10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工作,其中至少有一个合同段里程50km及以上;

2、至少3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勘察设计咨询(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工作;

3、累计 10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勘察设计咨询(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工作,其中至少有一个合同段里程50km及以上。

4、累计 10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收费、监控、通信)的勘察设计咨询(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工作,其中至少有一个合同段里程50km及以上。

注:1.近 5 年是指 2012年 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

2.“成功地完成”是指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已完成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意见。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按照投标人填报的完成情况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初步设计已批复”的证明材料应为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复印件、“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等证明材料应为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意见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投标人应提供由项目法人(或其上级单位)或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内容应为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仅完成路面等专项工程设计咨询的业绩不予采纳。

4.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的,业绩按各成员业绩累加计算。

5.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认定:投标单位所提供业绩中如有联合体协议的或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工作内容的,按联合体协议工作比例或工作内容认定;如无联合体协议的,则投标人应提供由项目法人(或其上级单位)或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工作内容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标 准

项目负责人

1

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近5年作为项目咨询负责人主持过1个合同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

路线分项咨询负责人

1

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咨询路线分项负责人。

路基路面分项咨询负责人

1

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咨询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桥涵分项咨询负责人

1

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咨询桥涵分项负责人。

路线交叉分项咨询负责人

1

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咨询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交通工程分项咨询负责人

1

路桥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咨询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工程测量分项咨询负责人

1

路桥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

地质勘察分项咨询负责人

1

路桥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咨询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造价咨询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概预算分项负责人。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负责人

1

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咨询项目安全性评价工作。

注:1、近 5 年是指 2012年 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

    2、“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中的类似专业指对应其分项的相关专业。

    3、本表除项目负责人外,其它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附相关承诺书,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标段

信誉要求

SJZX

   1、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停止参加投标活动(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注:

1. 

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原件为证明材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同时将其行为上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2. 

3. 

近三年指2014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

4. 

5.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8.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 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帐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 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45分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5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5分

c.投标人的信誉                                            5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35分

d.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工作思路               10分

e.勘察设计咨询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分                                       

f.勘察设计咨询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g.对本项目公路安全性评价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后序服务安排 5分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1) 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 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4) 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2.9

第二信封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1) 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20分

h. 投标价                                                 20分

2.12

围标、串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2.13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2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各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5分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即:近5年内成功独立完成累计10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工作,其中至少有1个合同段里程为50km及以上,得基本分6分;此外,在资格审查业绩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每累计增加独立完成50km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加1分,最多加4分。

高速公路特大桥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即:近5年内独立完成3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勘察设计咨询(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工作,得基本分3分;此外,在资格审查业绩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每增加独立完成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梁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加0.5分,最多加2分。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即:近5年内成功独立完成累计100km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勘察设计咨询(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工作,其中至少有1个合同段里程为50km及以上,得基本分3分;此外,在资格审查业绩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每累计增加独立完成50km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加0.5分,最多加2分。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即:近5年内成功独立完成累计100km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收费、监控、通信)勘察设计咨询(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工作,其中至少有1个合同段里程为50km及以上,得基本分3分;此外,在资格审查业绩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每累计增加独立完成50km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加0.5分,最多加2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5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9分;此外,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每增加一个项目加3分,最多加6分。

 

c

投标人的信誉                                    

  5分

自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因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受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受到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照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扣完本项分值为止;若没有出现上述情形不扣分。

d

勘察设计咨询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工作思路

10分

根据对设计咨询工作内容的认识、工作方案的安排及工作思路清晰、可行程度,对各阶段的审查重点的认识和理解,一般的得6-7.2分,认识较为透彻、安排较合理并且思路较好的得7.2-8.5分,认识透彻、安排合理并且思路清晰可行的得8.5-10分。

e

勘察设计咨询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分

根据对勘察设计咨询工作量分解及审查工作计划安排合理程度,一般得6-7.2分,理解较充分得7.2-8.5分,理解充分得8.5-10分。

f

勘察设计咨询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根据对勘察设计咨询质量对工程建设影响的把握程度、对勘察设计咨询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因审查不到位造成的质量问题有认识程度和应对措施,对勘察设计咨询工作进度保证措施合理程度,一般得6-7.2分,措施较合理得7.2-8.5分,质量保证措施有力、进度要求能够充分保障的得8.5-10分。

g

对本项目公路安全性评价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后序服务安排

5分

根据对本项目公路安全性评价工作内容的认识、工作方案的安排及工作思路清晰、可行程度,对各阶段的评价重点的认识和理解,对后序服务的安排合理程度,一般的得3-3.8分,认识较为透彻、安排较合理并且思路较好的得3.8-4.5分,认识透彻、安排合理并且思路清晰可行的得4.5-5分。

h

投标价得分

20分

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最高投标限价及下浮率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及下浮率范围: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补遗书形式公布。

下浮率在第二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21个球,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1%)

(3)确定有效评标价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5)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20-偏差率×100×0.6;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20+偏差率×100×0.3。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投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2.5条款末增加以下内容: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对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不多于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值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11条款末增加以下内容:如第一信封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 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 编写评标报告

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围标、串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2.13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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