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镇庆盛安置区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2 项目概况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3 前期服务机构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4 投标资格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以具有本公告
2、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5 购买招标文件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 依法重新招标 。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
1.6.2 集合地点: 。
招标人不统一安排投标人代表对本工程现场进行考察,投标人可以自行对本工程现场进行考察。
1.7 费用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 。
专业调整系数为:1 。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
附加调整数为:1 。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852.36 万元,规划设计费用已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另行计费,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
(注:①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5%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85%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不少于20% ,设计费用结算价按财政评审审定的概算建安费用为基价,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不少于20%计算为1852.36万元。②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由投标人自行估算暂定工程量)乘以投标时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综合单价为150元/米,该单价应包含全部费用成本、利润和税金,包含全部实物工作和技术工作,应逐项详细列出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发包人将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对于超过深度要求的超钻部分,其工程量不予计量。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③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 。④工程物探费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⑤修建性详细规划费用已考虑在①项费用中,不另行考虑。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8 工期
(1)方案审查及规划报建图:取得中标通知书后15工作日内;
(2)方案修改: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
(3)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
(4)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工作日内;
(5)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施工图审查发现问题后15工作日。
1.9 其他事项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电话:_020--84985744;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C栋3楼。
1.10 招标人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3 招标管理机构
附件一:
承诺书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我单位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项目的投标中中标,我单位将在南沙区设置常驻机构办公并派驻场设计代表常驻本项目现场(施工图审查完成前,设计代表须常驻本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施工招标完成后,设计代表须常驻本项目工地现场),为本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工作。
投标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 章)
二〇一六年 月 日
附录1
投标申请表(3-1)
序号 |
内容 |
申请人(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联合体成员 |
1 |
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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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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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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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总部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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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总部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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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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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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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地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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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地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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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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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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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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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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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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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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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ISO9000认证号、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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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简介(宜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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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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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序号第14、15项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复印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2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序号 |
投标人 (联合体成员) |
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简介 |
合同额 (万元) |
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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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3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专业职称 |
工龄 (年) |
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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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责人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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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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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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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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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负责人 |
一级结构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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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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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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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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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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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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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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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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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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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预算专业编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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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专业负责人 |
注册城市规划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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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专业编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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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负责人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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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从www.cin.gov.cn查询注册执业人员,或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