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咸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就该单位“咸丰县2017年黄金洞等三个乡镇“以奖代补”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测绘及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FZFCG-2017-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咸丰县2017年黄金洞等三个乡镇“以奖代补”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测绘及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
三、采购内容:
1、实施地点:咸丰县黄金洞乡、清坪镇、高乐山镇等;
2、工作内容:咸丰县2017年黄金洞等三个乡镇“以奖代补”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测绘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成果(CAD电子版、纸质版各两套)(成果要求需符合《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如需实地踏勘请自行与招标人联系。无论招标人或招标单位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加盖公司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湖北省土地协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湖北省测绘管理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必须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且不在处罚期内。
(4)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时限至少三年);
(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自我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
(7)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8)拟测量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可研设计负责人具有土地管理专业高级职称。
(9)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团队及技术能力;参与项目人员不能低于10人,且必须具备职称证,并需提供全部人员的社保证明。参与人员必须与湖北省国土整治局信息库中人员一致。
(10)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国土整治项目测绘及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相关经验,并有类似业绩。
(1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凡是近三年在相关部门有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13)本项目需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常驻项目部,长期跟踪服务,且进驻现场人员不得更换,直至该项目结束;如不安排人员长期跟踪服务,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将该中标单位打入黑名单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所提供的各种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获取采购文件要求: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150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请各投标人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投标人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
开户名称:工行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5588 31817 0000 40717
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9:00--9:30时。
开标时间:2017年4月27日9:30时。
十、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采购单位联系人:曹先志(电话0718-6893012)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陈磊
电 话:0718-6681323
传 真:0718-6681316
邮 编:445600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