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北潭河及木兰河整治工程项目工程勘察服务采购 (编号:GXZCGGF2017-01-00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北潭河及木兰河整治工程项目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187 号\【2017】24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贵港市北潭河及木兰河整治工程项目工程勘察服务采购 2.2项目编号: GXZCGGF2017-01-002 2.3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港北区北潭河、木兰河 。 2.4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是针对北潭河及木兰河排水能力不足的现状,对河道进行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贵港市区雨季洪涝灾害问题,本阶段河道整治全长约31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清淤工程、堤防护岸工程、排水渠工程等。 2.5上限控制价:初勘及详细勘察招标上限控制价为140元/米,且详细勘察总勘察费不能超过估算价45万元; 2.6勘察服务期:30日历天,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2.7勘察质量、成果要求 2.7.1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省(自治区)、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 2.7.2 勘察成果要求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图件 ①工程地质平面图,纵剖面图,横剖面图。 ②钻孔柱状图 图件以A3图幅为标准图。 2.8招标范围:初勘及详勘阶段钻技术孔约160个,孔间距沿河道两侧梅花形40m,孔深按试钻情况而定,均值约12.5米,计总工作量约1970米(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小螺钻孔约350个,孔间距沿河道两侧10~15米,孔深按试钻情况而定,均值约3.5米,计总工作量约1225米(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的勘察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单位员工,且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28 日至2017年 7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按实际情况提供)(4)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7)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复印件。(8)投标人单位报名时授权委托书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日期内。以上证件须装订成册且提交贰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素琼,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7年 6 月 28 日至2017年 7 月 4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4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5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于2017 年 7 月 20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资格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执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②投标保证金交款银行回单原件;③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7 月 20 日上午9:30时在 (开标地点) 进行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一、保证金专用帐户: (1)帐 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二、一般帐户: (2)帐 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3) 帐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4) 帐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5) 帐 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6) 帐 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7)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8) 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8、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址:广西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益或222.218.31.5)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上发布。 11.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5-4563428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4229802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883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196号院(天悦豪庭)1栋1-2005号 邮 编: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系人: 郑 建 联系人: 林志坚 电 话: 0775-4295057 电 话: 0775-4558878 188-7857-9593 传 真: 0775-4295057 传 真: 0775-4558878 电子邮箱: 电 子 邮 箱:61297983@qq.com 2017年 6 月 27 日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