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野钟乡野钟中学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公示

2017-08-11 00:00:00   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显示公告正文】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水城县野钟乡野钟中学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贵州六盘水七冶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工期 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 甘英顺
  新建建筑及现有建筑物维修改造工程部分投标下浮率:3.2 %;园林绿化、室外附属设施等工程部分投标下浮率:5.2%
设计投标费率:1.6%;勘察投标综合单价:84元/米
得分 87.66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贵州盛世玉宇建设有限公司
工期 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 范朝云
  新建建筑及现有建筑物维修改造工程部分投标下浮率:3.1%;园林绿化、室外附属设施等工程部分投标下浮率:5%
设计投标费率:1.6%;勘察投标综合单价:85元/米
得分 73.8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期 360日历天
项目经理 王岗
  新建建筑及现有建筑物维修改造工程部分投标下浮率:3.3%;园林绿化、室外附属设施等工程部分投标下浮率:5.1%
设计投标费率:1.6%;勘察投标综合单价:85元/米
得分 65.51 
   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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