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陆屋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地质勘察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陆屋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地质勘察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J3-HCQZ-022
三、采购项目简要概况介绍:陆屋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地质勘察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13276.00元。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国内注册(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在人员、场地、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竞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公司、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6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灵山县灵城镇江南大道西段七星厂路口旁(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单位介绍信原件(竞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必须与竞争性谈判公告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2)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原件;(5)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在册人员);(6)竞标单位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购买的近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上报名资料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谈判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竞标人应于2017年8月16日17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从竞标人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明珠支行
银行账户:2073 4101 0400 09630
办理谈判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15时3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开标厅(钦州市永福东大街大华富贵世家7栋1单元1505室);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17日15时3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开标厅(钦州市永福东大街大华富贵世家7栋1单元1505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银行转账底单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文峰路68号
联系人及电话:欧阳可森 1387771116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灵山县灵城镇江南大道西段七星厂路口旁
项目联系人:谢羽珮 联系电话:15777750720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7-6428581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