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台路项目勘察设计

2017-08-15 00:00:00   来源: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炮台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炮台路项目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发改投资函〔201770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海口市金贸片区,道路起自海秀中路,终至金贸中路

 2.2 项目规模:本海口市金贸片区,道路起自海秀中路,终至金贸中路,全长约707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勘察、概念性方案设计及中标后编制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单位组成,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注:1、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个人名义单独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15日至20179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94093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 39

联系人:史工

电话:0898-6855653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 14 号中房高级公寓 902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6859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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