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17-08-31 12:25:38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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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157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住建局委托,现对“鹤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HFXZFCG2017—140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服务

三、工程概况:

(一)项目概况:鹤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A3/O+MBBR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技术(走马污水处理厂采用生物转盘法),处理规模为近期4500m?/d,远期7600m?/d(下坪乡近期200m?/d,远期500m?/d;邬阳乡近期350m?/d,远期700m?/d;铁炉白族乡近期300m?/d,远期600m?/d;五里乡近期300m?/d,远期600m?/d;燕子镇近期500m?/d,远期1100m?/d;中营镇近期350m?/d,远期700m?/d;走马镇近期2500m?/d,远期3400m?/d)。

(二)采购内容:鹤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后续服务工作。(下坪乡、五里乡、铁炉白族乡、邬阳乡、燕子镇、中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勘察、设计;走马镇污水配套管网勘察、设计)

(三)资料提交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60天完成勘察、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概算文件。

(四)工程勘察设计费用控制价为:180

(五)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单位书面承诺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相应的能力、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无有效期内不良记录,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并分别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hb.gsxt.gov.cn/index.jspx)以下方面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1)行政处罚信息截图;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

3)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提供相应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需配备与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件齐全并与项目要求相符(提供拟派人员花名册,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勘察设计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齐全;成立相应的项目部,其中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部负责人须具有勘察设计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近3年(20141月至今)完成污水项目的设计业绩证明或合同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831日至20179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须注明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项目名称、包号)。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时间:2017921日上午9:00930,逾时恕不受理。

(二)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递交投标文件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现场提交以下文件

1)招标公告第五款中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及电话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

3)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921日上午930,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招标,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八、投标保证金。

1、叁万陆仟元整.投标人应于2017921日上午93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用网银转帐的需注明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行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207

2、凡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1),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九、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县专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07185290619

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寇先生 13387696666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O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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