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提升科技创新效能

2018-11-14 09:45:40    来源:上证报

摘要:意见包括重塑科技创新格局、大力推进科研管理改革、集聚资源创建国家级平台、改革人才激励机制、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等五方面共十八条内容。

  二、大力推进科研管理改革

  (四)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

  实施“放管服”责任清单机制。研发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按照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要求,逐项梳理已有规章制度,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列出整改清单,坚决予以修改或废除,不留死角;涉及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等重大改革事项,由部组织制定“放管服”责任清单,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单位改革责任,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创新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科研活动保驾护航。

  简化科研活动过程管理。在项目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国际合作等科技活动中,精简申报要求,减少一般性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 针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向国家科技平台推荐的项目材料一经报送,信息共享,上级部门不得再要求重复提供。项目执行期、人才培养期、科研基地建设期之内的管理由所属单位负责,上级部门仅保留中期评估(一次)及最终验收,并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协调监督和服务。外事审批部门对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实施区别管理,出国批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应根据科研实际需要安排,明确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水平和影响力导向。

  精简优化“帽子”“牌子”。优化整合部级科技人才培养和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只保留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一种科技人才“帽子”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一套牌子”,完善遴选、培养标准和评估要求,更加突出人才培养和使用导向。

  突出创新质量和贡献评价导向。在人才、基地、奖励等科技评价活动中,加强科研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评价,清理简单量化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做法,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简化人才考核评价,推行标志成果质量、贡献、影响的代表作评价制度。把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五)推进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改革

  推进实行章程管理。部所属中央级科研院所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把聚焦自然资源领域重大科技问题、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攀登世界科技高峰作为战略使命,构建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科研院所管理制度,实现“一院(所)一章程”和依章程管理。章程要明确规定单位的宗旨目标、功能定位、业务范围、领导体制、运行管理机制等,确保机构运行各项事务有章可循。

  落实法人自主权。对章程明确赋予科研院所管理权限的事务,由单位自主独立决策、科学有效管理。主管部门要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内部机构调整、绩效工资分配、评价考核、科研组织等方面充分尊重科研院所管理权限,强化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的主体责任,少干预或不干预。科研院所要细化自主权的行使规则与监督制度,明确重大管理决策事项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监督机制、责任机制,形成完善的内控机制,建立宽松有序的科研氛围。

  建立首席专家(首席科学家)机制。科研院所要探索建立首席专家制科研模式,制定实施办法,完备遴选条件,明确责权利、激励机制和考核指标。由首席专家牵头组建科技创新团队,自主决定科研重点和技术路线,赋予首席专家对团队成员考核评价、收入分配的决定权以及解聘、续聘的建议权。科研院所要为首席专家的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和平台建设做好支撑和服务,建立准入和退出的滚动管理模式。

  (六)改革创新绩效考核机制

  建立鼓励法人担当负责的考核激励机制。上级主管部门对研发单位开展考核时,要将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压实研发单位对科研项目和人才的主体管理责任。对于落实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到位、科技创新绩效突出的研发单位,在申请科技计划和人才项目、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布局建设科技创新基地、核定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建立领导班子创新考核制度。对科研院所领导班子的考核,应将科技创新绩效和科技体制改革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重点,强化科技创新核心使命。对其它研发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也应将科技创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对贯彻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要求不认真,或存在失职、不作为的领导,进行追责、问责。

  探索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探索建立以综合评价为主的科研院所绩效评价长效机制。对试点章程制度管理的科研院所,以5年为评价周期,进行综合评价,5年期内,每年按一定比例,聚焦年度科技创新绩效完成情况等重点方面,开展年度抽查评价。

  三、集聚资源创建国家级平台

  (七)改革科技平台创建模式

  梯次推进有序创建。依据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条件要求,部优选自然资源领域若干具有竞争优势的创新团队,建立创建国家科技平台梯队序列。对于基本达到创建条件的,采取特区机制,模拟国家级平台试运行,集聚有关创新、基地、人才等支持政策强化推进,试运行三年周期内,严格论证评估。建立滚动进入与退出机制,确保创建成效。创建成功的,部继续稳定支持平台建设运行;未达到试运行目标的,则限期退出,不再享受特区支持政策,后备优秀团队则动态补充纳入特区运行。

  职责明晰协同创建。部负责指导创建国家科技平台试运行,协调相关部委解决增量科技资源,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创建平台依托单位为创建责任主体,负责提供保障条件,提出试运行方案,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组建优势创新团队并落实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等创新自主权。依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支持试运行的有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已有工资、经费、项目、设备、科研用房等相关科技资源,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

  强化保障激励创建。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国家科技项目间接费用、科研院所修购专项等科研资源,应对科技创新平台创建团队强化投入,支持科研装备、科研用房、人才引进等条件改善和运行保障,实行高端人才住房保障等特支政策。

  (八)积极谋划助推国家实验室

  助力海洋国家实验室建设。借鉴青岛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相关政策措施,建强海洋领域现有3个功能实验室,积极参与重大战略创新任务,助推建成海洋国家实验室,成为代表国家海洋科技水平的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谋划地球深部探测领域国家实验室。以“地球深部探测”重大科技创新目标任务为基础,凝练重大创新方向和创新目标,在深地资源、深地动力学、深地探测等方向,组建核心创新团队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为创建地球深部探测领域国家实验室建设提供重要基础。

  (九)加快创建优势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

  稳定支持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衔接、整合地方和高校等不同体制下的支持政策,放活实验室人才合作机制和薪酬激励机制,巩固特色,提升优势,构筑人才聚集高地,在卫星海洋环境动力学、林木遗传育种等部分领域形成国际领跑格局。

  优先创建若干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标准和要求,凝练重大创新方向和创新目标,调整完善业务架构,组建核心创新团队,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积极打造深地资源、深地动力学、岩溶动力学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在深海深空深地探测、森林生态系统等前沿方向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十)探索国家级工程技术平台创建模式

  构建转化激励的运行模式。持续支持我部已建国家现代地质勘查等四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发展,加大对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的激励力度,探索创新与工程技术平台相适应的运行管理模式。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由单位按照权利与责任对等、贡献与回报匹配的原则,探索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加快成果转化。加大转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激励,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可提取不低于75%的比例用于奖励。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优选工程技术平台创建梯队。在我部优势的天然气水合物试采、资源综合利用、地质勘查、海水利用、测绘地理信息及土地保护与利用等工程技术创新领域,遴选条件成熟的团队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纳入创建梯队的,以国家技术创新平台为创建目标,可参照已建国家级平台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等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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