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锦州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人工鱼礁制作、运输、投放)一标段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锦州市海洋与渔业科学研究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
一标段:保护型人工鱼礁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渤海辽东湾海域,距锦州市中心渔港东南13海里。
2.5 计划开竣工日期: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不得有在建工程),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3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内的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与企业法人的《检查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
3.4投标人具有符合要求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开标时间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海洋与渔业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16-7919152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报名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书香门第10-52号
联系人:杨颖
电话:0416-8906789、0371-67978566
传真:0416-890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