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小岛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2018-07-09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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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小岛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汕尾市小岛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小岛处于品清湖的西部,南侧紧邻品清湖的口门,地理坐标为北纬22°45′52"~22°46′14",东经115°22′12"~115°46′45",东西约长960m,南北约宽670m,近陆距离0.08km,岸线长度2.78km,陆域面积0.325km2,最高点高程58.7m。

项目主要包括小岛水工工程、土建工程(环岛栈道、山道、迎风亭、垃圾集中站、公共卫生间、小岛标志、望月台、闻涛台、晨曦台、观海亭、吟歌亭)、海岸恢复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工程建设等。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小岛水工工程、土建工程(环岛栈道、山道、迎风亭、垃圾集中站、公共卫生间、小岛标志、望月台、闻涛台、晨曦台、观海亭、吟歌亭)、海岸恢复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工程建设等 (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240个日历天;

2.4、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2.6、本项目施工的最高上限价为14659641.6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申请人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4.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4.5投标申请人企业负责人(A证)、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B证)、专职安全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C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4.6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相关资格证书和各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7投标申请人必须出具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4.8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

4.9近五年内(2013年至今)承担过1宗以上(含1宗)的类似工程,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4.10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带齐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须亲临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作出投标承诺,进行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叁份,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和其它人员的身份证不需核对原件,报名人及其它资料均应核对原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广东省汕尾市小岛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翼政务服务中心副楼)报名,经审查符合要求同时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本投标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6.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近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7.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

办公地点:汕尾市城区大马路18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256011

 

招标代理: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138128333

 

 


 

    招标文件:广东省汕尾市小岛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招标文件.doc

标签: 海洋航道汕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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