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行业的市场主体究竟有哪些呼声?

2019-03-08 10:03:07    来源:中国矿业报

摘要:作为地勘行业重要市场主体的国有地勘单位,究竟有哪些最基本的呼声呢?

  李克强总理在2月20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制定涉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并且一针见血地强调:“忽视市场主体的呼声,反过来就会被市场惩罚。”李克强总理的一系列鲜明论断,对地勘行业来说,可谓是醍醐灌顶,振聋发聩。那么作为地勘行业重要市场主体的国有地勘单位,究竟有哪些最基本的呼声呢?

地勘行业的市场主体究竟有哪些呼声?_地勘_勘测联合网

  一、转企:企业的资金链条如何维系?

  地质勘查行业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投资风险大,二是找矿周期长。因此凭借资本金找矿的企业基本上无法实现可持续。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地勘业,要么依托矿业公司,要么依托大众股市,而中国特色则是依托事业费,从某种意义上说事业费是政府部门对特殊行业的政策性补贴。

  千年不遇的“十年黄金期”给诸多业外人士造成了一种错觉,把地勘业当做了一种低投入高回报的产业。其根本原因是,市场价格“井喷”,使得诸多的非矿变成了矿;采选技术的阶段性进步,使得诸多的非矿变成了矿,更重要的是地勘单位数十年积累下的“家底”被非公有制企业廉价利用。当上述历史机遇错失后,地勘单位就要面临诸多问题,如十年找一个矿,前九年怎么活?五年找到一个矿,但又五年卖不出怎么活?市场大起大落期间,弹性项目如何养活刚性人员?

  当前,财政投资项目仅仅给予作业单位项目经费,而单位平台成本则是依靠事业费来支撑。地勘单位转企以后,如果财政投资项目的预算成本不率先提升,失去事业费的地勘企业很难生存下去。

  二、分类:分类后财政支出可否追加?

  一提到地勘单位改革,有关部门和地勘单位就无休止的在分类上打转转。上个世纪末开始轰轰烈烈的“两军划分”(公益性和商业性),本世纪初开始大张旗鼓的“三分天下”(一类、二类、生产经营类),至今未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尤其是在省区层面,各种分类模式可谓是“千树万树梨花开”。为什么始终不能尘埃落定,因为有一笔潜在的资金账无人去算。有关部门把地勘单位定位为公益一类或二类,必然要限制其经营行为,并且要求地勘单位转让多年来积累的企业化成果。那么公益一类、二类运行成本的缺口是否给予及时补充?有关部门把地勘单位定位为生产经营类,那么“姑娘出嫁”前是否需要提供一定的“嫁妆”?这些年,有些地方推动地勘单位改革的初衷是节省开支,面临的现实要求却是要增加投资。于是,分类也就陷入了泥潭,进退维谷,难以自拔。

  三、混改:地勘单位的买家究竟在哪?

  所谓混改,本质要求是引进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那么,我们可曾换位思考,人家凭什么将自己的资金投进咱们的地勘单位?的确,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诸多的行业都曾经探索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其根本动因是,非公有制企业不但看好了该行业的发展前景,更看好了被混改企业的某种特殊或优势资源。那么,我们地勘单位究竟有什么“东东”能够让别人看“上眼”?首先,探矿权无疑是第一稀缺生产要素,然而当下的优质探矿权基本处于垄断状态。其次,房地产无疑是企业重要的有形资产。然而我们大多数地勘单位均处在二线城市的边缘地带。再次,技术团队固然在地质找矿中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其是必要条件,而绝非充分条件。最后,地勘单位的品牌的确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但伴随其资质门槛的取消,原有的价值恐怕也要大打折扣。“父母”急于给“姑娘”找“婆家”是可以理解的,但“对象”还没影时就开始设计“婚礼程序”,恐怕欲速则不达。因此,有关部门在向地勘单位提出混改要求前,一定要征求一下她们的意见,究竟需要“爹妈”提供哪些必要的“嫁妆”。

  李克强总理在会上还说:“今后在法规政策制定前,要主动及时了解企业所急所需所盼,努力使拟制定的法规政策更有针对性。在制定过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听取有代表性企业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要及时公布或反馈。”李克强总理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实施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把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贯穿全程。”上述明确而又具体的要求,在地勘行业能否得到及时的贯彻和落实,从业者翘首企盼。□

  (作者单位: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孟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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